分院第一检察部于2021年9月27日受理由洮河林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延长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赵某某等3人的侦查羁押期限案件(一次延长),经审查,于2021年9月28日作出批准决定。
分院第一检察部于2021年10月18日受理由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延长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的侦查羁押期限案件(一次延长),经审查,于2021年10月19日作出批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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