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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采

白龙江林区院检察长出庭公诉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时间:21-12-11 11:01:1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9月29日,由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代某某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白龙江林区法院开庭审理。该院检察长赵阳平以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履行检察职责。

2021年2月22日至24日,被告人代某某以修建房屋为由,叫上同村村民曹某甲、曹某乙、杨某某、代某甲等9人,各自携带斧子进入迭部生态建设局水泊沟林场88林班帮其砍树,三天共盗伐冷杉34棵,加工成原木43根,立木蓄积为13.1584立方米。

庭审中,被告人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提出异议。法庭辩论中公诉人指出,被告人代某某的行为构成盗伐林木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其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侵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法庭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支持了公益诉讼起诉人的全部诉求,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提起上诉。

公诉人在释法说理时表示,森林资源不仅有减缓温室效应、防风固沙、调节气候、增加土壤水分、减少水土流失等巨大的生态价值,还有很大的经济价值。迭部近年来依靠“天然氧吧”优势,旅游业得到快速发展,带动了林区农牧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盗伐林木,以身试法的结果是,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得不偿失。希望被告人能够深刻吸取教训,意识到森林资源的重要性,改变思想观念,积极发挥主人翁意识,用实际行动守护林区的一草一木,维护好甘肃的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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