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林检简介 > 白龙江林区院 > 正文
白龙江林区院

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时间:20-11-17 11:55:4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曲林区人民检察院,于19811024日经甘肃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批准设立,迄今为止已经走过了38个春秋。


春华秋实,大地芬芳。舟曲林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以来,在省检察院、林区分院、白龙江林业 持下,在历任各届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全院干警顽强拼搏,励精图治,忘我奉献,勤奋努力下,为维护舟曲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保护舟曲林区森林资源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林区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舟曲林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应有的职能作用。


    今天,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顺应甘肃生态屏障建设对法律监督体系建设及建立覆盖全省统一的林区检察体制的需要,撤销舟曲林区人民检察院,设立白江林区人民检察院。2018915日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从舟曲迁址武都两水办公,111日正式挂牌成立。机构重设、管辖调整、迁址揭牌,变的是我们开展法律监督的范围更广了,服务林区中心工作的担子更重了;不变的是我们继续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切实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检察智慧的初心和使命。


    把握今天,珍惜辉煌。展望未来,前程灿烂。历史的接力棒已经传到了我们的手中,我们将时刻谨记职责与使命,认真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提出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用我们的双手共铸白龙江林区检察事业明天新的辉煌,共同谱写林区检察事业发展未来最美、最灿烂的华章。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