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落实林区分院“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部署,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林区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强国、第二检察部主任梁红海及第二检察部工作人员一行于4月26日和28日先后前往相关保护中心、管护中心进行座谈。

在与相关保护中心、管护中心的座谈中,三方就落实《全林区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监督活实施方案》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就国有资产保护检察监督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保护中心的领导表示将尽快向检察机关移交其与其直属事业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情况、固定资产具体明细、新增资产配置、采购、管理、处置流程等材料。管护中心的领导表示将结合该管护中心单位实际情况,将固定资产移交和管理作为重点,确保国有资产在移交过程中不存在流失问题。三方一致认为,加强“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既是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的体现,也是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重要举措。保护中心与管护中心将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并以此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资产配置、采购、管理和处置以及国有资产移交程序,加强对国有财产的保护力度。

两次座谈对林区今后更好地开展“国财国土”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凝聚国有财产保护共识、确保林区检察机关依法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