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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院动态

林区分院专题学习《关于建立健全林草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

时间:23-12-07 16:43:3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12月6日,林区分院召开全院大会专题学习《关于建立健全林草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党组书记、检察长魏刚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林区检察机关作为作为守护生态的重要力量,在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抓紧抓好抓实生态环境案件办理,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林草部门承担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系统修复,以及各类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的重要职责。在促进林草事业发展、保护生态资源方面,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目标一致。建立健全林草行政部门良性互动,协同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以法治护航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对提升林草治理水平和监管能力,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林区两级检察机关要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加大对林草工作的支持力度,对林草领域存在的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益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在办理案件时尊重林草行政执法的特点和规律,不干预林草部门正常的行政执法活动,支持林草执法监管,共同维护林草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会议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司法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保障,林区检察机关要在推进林草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林草保护格局。持续加强对跨区划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的监督保障,推动统一执法标准,促进齐抓共管。通过发挥部门协同作用,构建协同高效的公益司法保护体系,为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拓展司法实践。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资源最优解。坚持以实现公益保护作为公益诉讼的最终目的,探索建立司法碳汇补偿机制,开展替代性修复,推动生态修复和资源保护;注重点面结合、标本兼治,通过办案促进建立健全长效协作机制,促进系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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