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持续贯彻落实《甘肃省检察机关出庭案件跟庭办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指控犯罪、法律监督、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能作用,增强办案质效,全面提升刑检队伍能力水平,2021年12月2日,祁连山林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开展跟庭评议。
审理过程中,公诉人落落大方,铿锵有力;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利用清晰的逻辑、缜密的思维、从有利于控诉的角度进行当庭讯问、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在法庭辩论环节,针对司法鉴定意见、主观认知、自首情节等展开激烈辩论,辩论过程有理有据、论证透彻,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给予了有力反驳;公诉人全程释法说理,使得被告人认罪悔罪,实现了庭审中的法治宣传教育,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庭审结束后,在法律文书制作、法庭礼仪、讯问答辩、举证质证、释法说理等方面跟庭评议人员进行综合评议,认为公诉人在本次案件审理中思路清晰、重点突出、证据严密、说理充分、指控犯罪有力。下一步,祁连山林区人民检察院将加大跟庭评议力度,以跟促学、以评促改,使得跟庭评议成为公诉人查漏补缺的平台,提升办案人员的专业素养,推动刑事检察工作持续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