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经林区分院机关党委同意,白龙江林区检察院党支部于2月22日召开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党员大会,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党支部书记刘艳春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会议宣读了分院机关党委《关于中共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批复》《关于同意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新一届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刘艳春代表支部委员会报告了支部三年来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做了说明;与会党员一致赞同支部工作报告;会议严格按照换届选举程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会议要求,新一届支部委员会要在分院机关党委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提高支部班子党性修养和政策理论水平,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带领全体党员干部,把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学习贯彻好会议精神,结合检察业务工作,积极开展党建活动,充分激发党员活力,持续提升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要以新的姿态、新的面貌,围绕林区检察工作中心,以实际行动为全体党员干部做好表率,为推动白龙江林区检察院党建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会后,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组织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明确党内分工,健全组织架构,为支部建设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