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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

白龙江林区院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共筑生态文明之基”系列宣传活动

时间:23-03-13 10:52:5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效果,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近日,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艳春一行深入甘肃白龙江插岗梁、阿夏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迭部生态建设管护中心各管护站、护林点、林场、林务所及乡镇村寨开展了以“深入实施‘三抓三促’行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林区发展稳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为主题的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同时,刘艳春为管护站及林场职工讲授了与我们生活、工作联系密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知识及一些林区常见案例,积极引导职工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活动现场以悬挂横幅、设立宣传台现场讲解、摆放涉野生动植物犯罪典型案例展板以及发放宣传彩页和环保手提袋、围裙等宣传品等多种形式全面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近年来办理的盗伐林木、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例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全民参与、全民懂法、全民守法,弘扬生态文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倡议广大群众关爱野生动植物,保护野生动植物从自身做起,拒绝食用野生动物、盗挖野生植物,倡导健康文明、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共同推进物种保护,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教育效果。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开展《民法典》讲座4次、制作宣传展板6张,悬挂横幅2条,发放环保手提袋、围裙等宣传品15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100余人次。


通过此次主题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职工群众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责任意识,提高了人民群众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的自觉性,更广泛地发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物种保护,有效推动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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