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林区分院召开林区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加强“三个管理”制度规定推进会,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兰积成主持会议,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省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检决策部署,把“三个管理”要求,贯穿到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出台制定了相关实施意见及配套制度,释放出以高质效管理保障高质效办案,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导向。分院机关各部门、各基层院要充分认识“四项制度”出台的背景及实践意义,系统深入学习,全面准确理解,认真切实执行,以规范高效的检察管理,推动林区检察工作创优发展。

会议强调,林区检察机关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要在三个方面求突破:一要落实办案主体权责体系,确保检察工作有序开展。要把握好职权配置范围;要精准行使办案职权;要注重权力衔接匹配;要努力构建行权、管权闭环体系。二要运用好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助推高质效办案。要理解掌握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要充分发挥职能化评查系统作用。三要抓好评查结果运用体系,拓展文件执行效果。
会议强调,坚持系统观念,构建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支撑体系,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处理好办案与管理的关系,实现“双轮驱动”;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做到“质效并重”;处理好执行与监督的关系,形成“闭环管理”。
会议以“现场+视频”形式召开,两级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