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始终将“三个规定”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和常态化工作,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对党忠诚、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抓好落实。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学习教育。年初召开“三个规定”专题会,传达学习“三个规定”要求和最高检张军检察长的重要指示,要求全体检察人员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切实将贯彻落实记录报告制度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
二是提高政治站位,悟透做实。深刻认识“三个规定”对保障检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重大意义,党组书记带头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督促检察干警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把贯彻好、落实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坚持月报告制度。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廉洁意识。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工作人员贯彻执行“三个规定”13起典型案例的通知》,充分认识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执法办案中要警钟长鸣,抵制诱惑,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增强廉洁从检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把“三个规定”要求落实到检察办案各环节。
四是以上率下,责任到人。班子成员、员额检察官、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三个规定”填报工作,带头执行“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制度,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引领全体检察人员自觉填报,规范填报,按时填报。
五是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在“两微一端”、门户网站等载体公布“三个规定”举措,设立举报箱、公示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促进“三个规定”不折不扣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