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公益诉讼 > 正文
公益诉讼

白龙江林区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非法狩猎案被依法判决

时间:20-11-16 11:53:5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0年9月7日,白龙江林区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杨某某、洪某某非法狩猎案在白龙江林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经审理,杨某某、洪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其行为侵害了国家对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秩序,破坏了野生动物栖息地和生态平衡,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法院依法判处杨某某、洪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在负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赔偿3600元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今年6月及去年6月,杨某某、洪某某多次进入迭部生态建设局腊子口林场管护区,使用粘网粘捕野生鸟类38只。案发后,公安机关查获野生鸟类30只;经鉴定其中29只为普通朱雀,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陆生野生动物,1只为棕胸岩鹨,无保护级别。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依法告知了杨某某、洪某某相关诉讼权利义务,讯问了杨某某、洪某某,并对二人进行了法制宣传和思想教育。杨某某、洪某某也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对检察机关质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无异议,同意适用建议程序且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自愿缴纳野生动物资源赔偿费,并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对本院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始终表示认罪认罚;法院全部采纳了本院精准量刑建议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并依法做出判决,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迭部林区是我国西部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也是西北地区重要的野生动物栖息地,如果滥捕滥杀,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就会遭受破坏,严重威胁人类生产生活安全,还会给社会带来灾难性影响。此案的判决对保护国家生态环境,提高公民生态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都具有重要意义,达到三个效果的统一。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