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公益诉讼 > 正文
公益诉讼

白龙江林区院拟对两起非法采伐红豆杉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时间:20-11-16 11:55:0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由白龙江林区森林公安局白水江分局侦查终结的两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2020年5月5日,文县中寨镇大海村的村民陶某甲去山上背柴回家途中,在路边林子里发现三株红豆杉,遂用随身携带的尖角将三株红豆杉采挖出来带回家,栽种到自家菜园里。无独有偶,同村的陶某乙去山上寻挖草药,回家途中,在路边林子里发现有三株红豆杉,采挖出来欲带回家栽种,行至村口,遇到侦办陶某甲案的民警,神色慌张可疑,被当场查获。二人采挖红豆杉的地点均位于白水江生态建设局中路河林场。


    承办人受理案件后,审阅了案件材料,本案中两名犯罪嫌疑人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的行为涉及破坏野生植物资源,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于是,及时将发现的公益诉讼线索移送本院第二检察部。承办人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及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告知了两名犯罪嫌疑人相关诉讼权利义务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详细讲解了认罪认罚所导致的法律后果,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缴纳了生态恢复保证金。针对该案中存在的问题,承办人提请检察官联席会议对起诉审查结论进行了讨论,并报检察长提请检察委员会决定是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力求达到案件办理的精准和三效统一。


    本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在国有林区盗挖红豆杉的行为不仅涉嫌刑事犯罪,同时也侵害了林区生态环境,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符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对于这两起案件,本院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上报分院审批。


关闭